为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促进我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5月8日发出通知,组织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申报工作遵循自愿的原则,由县(含县级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按照每个具体细分领域申报1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原则,择优遴选产业发展水平高、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治理服务完善、细分领域居于全省前列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单位必须是有效期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将按照相关程序和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查,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2024年度认定的海南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符合国家级集群标准的,在公告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2024年度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各县(含县级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