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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口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组织建会筹备金管理的通知》(海工字[2014]05号)以及《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代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工联[2018]15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的要求,优化筹备金返还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工会筹备金的途径
(一)线上途径:请联系工会经费税务办事点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68571943),工作人员会将返还工会筹备金的所需材料清单通过邮箱发送给经办人。经办人准备齐全后再通过邮箱(邮箱地址:2738746505@qq.com)发送回来,即办理工会筹备金的退还工作。
(二)线下途径:请联系工会经费税务办事点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68571943),工作人员会将返还工会筹备金的所需材料清单通过邮箱发送给经办人。经办人将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至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民生东路办公区2楼205室海口市总工会驻税务局办事点。
二、办公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龙华区税务局民生东路办公区2楼205室海口市总工会驻税务局办事点。
三、联系方式
电话:68571943
邮箱:2738746505@qq.com
1125181576@qq.com
海口市总工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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