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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琼工办发〔2021〕71 号)、《海口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海工字〔2021〕83 号)要求和《海口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职工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省总工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查比对,基层工会审查、公示后逐级上报,各级工会入户调查后,我会拟对第二批符合申请“金秋助学”条件的51户困难职工家庭进行资助,其中新建档的困难职工家庭有43户;因助学返困的困难职工家庭有8户;应届生38户(深度困难级6户,相对困难级32户)、往届生13户(深度困难级4户,相对困难级9户),根据市总工会文件要求,深度困难职工应届生的助学救助标准为6000元,往届生为3000元;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应届生的助学救助标准为 5000 元,往届生为3000元。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应届生6人共发放3.6万元、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应届生32人共发放16万元,往届生13人共发放3.9万元。第二批助学金发放总金额为23.5万元。现将拟发放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02日至12月08日。有异议者请与海口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210376、66203323、66220853
海口市总工会
2021年12月02日
下载附件:
海口市总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第二批拟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名单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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