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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总工会关于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口市总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拟采取公开遴选方式择优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委托其办理和海口市总工会2023年4月至2024年12月招标采购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海口市总工会。
二、代理项目名称 海口市总工会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三、选取方式选取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评审方式选择招标代理单位。择优选取三家招标代理机构,做为海口市总工会2023年4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为海口市总工会执行遴选招标采购任务。
四、选取费用本次选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遴选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在招标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好,无不良 记录行为;
(四)不接受联合体;
六、遴选申请人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负责招标(采购)及相关咨询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指导委托人提前获得各项招标必须的资料,以满足各项招标时间要求;
(二)编制招标文件,接受采购人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三)发布招标公告;
(四)发售招标文件;
(五)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六)组织开标、评标工作;
(七)协助采购人进行结果报备和上网公示;
(八)发布未中标通知和中标通知;
(九)服务年度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委托人所有业务的分析报告;
(十)对项目招标过程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合同管理的问题提供咨询,协助采购人完善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编制工作;
(十一)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由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 围内作出答复,协助采购人处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监督部门的审查、诉讼等事宜;
(十二)在遴选人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招标代理资料汇编;
(十三)遴选人交办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它事宜。
七、时间和报名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6日至 2023年4月12日。
(二)递交申请书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7:00,过期递交不予受理。
(三)递交申请书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长滨东四街海 口市人民政府6号楼1017办公室。
(四)递交申请书时请提供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遴选具体要求见附件。
八、其他
本次公开遴选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海口市总工会官网。
联系人:齐女士
联系电话:0898-66111531
附件:遴选文件
海口市总工会
2023年4月4日
下载附件:
网站公告.pdf
附件:遴选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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