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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21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琼工办发〔2021〕71 号)、《海口市总工会关于开展 2021 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暖心行动的通知》(海工字〔2021〕83 号)要求和《海口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经职工向基层工会提出申请,基层工会审查、公示后逐级上报,各级工会入户调查,省总工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查,并在海口市总工会网站公示。此批次共发放60人,根据市总工会文件要求,深度困难职工应届生的助学救助标准为6000元,往届生为3000元;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应届生的助学救助标准为 5000 元,往届生为3000元。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应届生4人共发放2.4万元、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应届生3人共发放1.5万元,困难职工家庭往届生53人共发放15.9万元,此批次助学金发放总金额为19.8万元,均从市财政经费中支出。省总工会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2户(杜采镁、王珠)金秋助学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结果还在核定中,暂不发放;王琼玉被查出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50㎡,不符合文件规定,现取消其助学补助资格。
公布时间:2021年11月01日。
有异议者请与海口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210376、66203323、66220853
海口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01日
下载附件:
海口市总工会2021年“金秋助学”第一批拟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大学名单公布 (复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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